
"港澳药械通"是经国务院授权,允许临床急需、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,以及临床急需、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、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,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的一项政策。
"港澳药械通"指定医疗机构申请条件:
(一)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、合资或者合作等方式设置的医疗机构;
(二)依法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并正常开业的二级(含)以上综合、专科或者中医医院;
(三)具有与临床急需港澳药械诊疗项目相适应的专科(场所)和专家技术力量;
(四)具有符合港澳药械特性和说明书要求的保管条件;
(五)具有药械不良反应(不良事件)应急处置条件与能力;
(六)具有保证港澳药械使用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"港澳药械通"指定医疗机构名单(排名无先后顺序):
★香港大学深圳医院、★广州现代医院、★广州和睦家医院、★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、★中山陈星海医院、★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、★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、★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、★广东省人民医院、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、★广东祈福医院、★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、★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、★深圳禾正医院、★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、★珠海市人民医院(横琴院区)、★佛山复星禅诚医院、★东莞松山湖冬华医院、★东莞光明眼科医院
